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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使用借阅证处理办法

 

1.使用他人借阅证,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。

2.使用失效借阅证(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阅证):

(1)使用本人失效借阅证,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,并扣留失效证件。

(2)使用他人失效借阅证,停止借书权限3个月,并扣留失效证件。

3.盗用或伪造借阅证,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;同时还要停止其借书权限6个月。

4.如系累次违规,将加重处罚。

 

更新:2019年04月27日 | 浏览: | 1 加入收藏 | 1 回顶端 | 1 打印本页 | 1 关闭窗口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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